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2-21作者: 审核人: 点击数:2468设置

各部门、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校(院)教学工作安排,现将2021年元旦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
一、元旦:202111日至3日放假,共3天。

二、清明节:43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

三、劳动节:51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25日(星期日)、5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四、端午节:612日至14日放假,共3天。

五、中秋节:9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91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六、国庆节: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26日(星期日)、109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望各部门、单位遵照执行,并安排好教学、科研、安全、后勤保障等工作。放假期间,严格值班制度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节日安全。

以上节假日期间,班车按周日班车的数量、时间、线路运行。

本通知注意保存,如无变化,不再通知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校(院)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12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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